榕发康怡(连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就 连江县西北经济区一期区间路、连江县西北经济区产业大道、连江县西北经济区兰云路、连江县西北经济区沿溪大道等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康怡通用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 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提交报价文件参加询价活动。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连江县西北经济区一期区间路、连江县西北经济区产业大道、连江县西北经济区兰云路、连江县西北经济区沿溪大道等道路工程及康怡通用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 。
1.2项目地点:福州市连江县。
1.3项目规模:
(1)连江县西北经济区一期区间路:项目总投资约4847.77万元,总挖方为139710m³,总填方为31653m³。道路修建长度753m,道路划拨面积10718㎡,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16m。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连江县西北经济区产业大道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077.26万元,总挖方为87902m³,总填方为97417m³。道路修建长度693.224m,道路划拨面积48589㎡,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m。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3)连江县西北经济区兰云路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约8497.42万元,总挖方为31148m³,总填方为280990m³。道路修建长度1096m,道路划拨面积25925㎡,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24m。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4)连江县西北经济区沿溪大道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2109.33万元,总挖方为208199m³,总填方为428145m³。道路修建长度1560.74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40m。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5)康怡通用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7651.75万元,总用地面积34623㎡。容积率:1.0≤FAR≤2.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GAR≤20%。主要建筑面积:53408.91平方米。项目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二、询价范围和内容:
按国家相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根据询价人建设项目情况,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如需)和连江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委托项目、工期要求、编制要求以询价人实际委托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止)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必须提供服务合同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作为依据)。
四、报价须知
4.1编制周期
合同签订后,报价人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在询价人提供必要的技术基础资料后20天内提交满足有关规定及规程规范的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5天内修订完成方案(报批稿),并于报批稿完成后5天以内取得连江县水行政部门通过审批的相关批文。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2编制要求
询价人按照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对所提交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负责。保证方案通过技术审查,并负责对所提交的编制报告中出现的遗漏和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直到方案取得审批部门批复。
4.3付款方式
询价人获得水土保持方案的送审稿、报批稿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审批批文及电子光盘后,中选人按询价人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款项申请手续,经询价人审核确认后,一次性付清编制费用。
付款前,中选人须向询价人出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询价人有权停止付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4报价人的报价
报价人根据现场考察后自主报价,报价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现场情况而提出的索赔、补偿或编制周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本项目报价按固定总价填报(不因国家或地方收费标准、市场价格及项目规模的调整而调整),报价人所报的编制费用已经包含报价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务费、监测费、人工费、现场勘察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住宿及交通费、保险费、设备进出场费、运输费、材料埋设费、检测作业水电费、废弃物清运费、安全措施费、因编制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费、税金以及管理费、利润等,报价人不得向询价人另行收取费用。
4.5报价文件的符合性
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否决报价处理:
①报价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
②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③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④总报价或单个项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各项目本身限价的;
⑤编制周期和编制报告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⑥附有询价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⑦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6报价的其他要求
4.6.1在咨询过程中,询价人对约定的咨询对象、咨询时点或咨询目的等提出重大修改,需要报价人配合调整工作内容,报价人应保证无条件予以接受。
4.6.2本次询价为5个项目联合询价,参照《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计取,总价最高限价为150089元(其中:区间路为27913元;兰云路为35641元;产业大道为26281元;沿溪大道为54081元;康怡通用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为6173元),按项目分别签订合同。
4.7询价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询价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获取询价文件
在榕发康怡(连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http://xdwlc.cn/index.html)下载询价文件。
六、报价截止期及文件包装要求
6.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周三),16:00前。
6.2报价文件份数: 壹 份,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送至我司成控合约部。
6.3密封要求:报价文件由报价人自行密封。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封里,封口处应加盖报价人公章。在包封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报价文件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七、联系方式
7.1公司地址:连江县丹阳镇桂林村澳中131号三楼。
7.2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1-26351856。
附件:询价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uN_lUG0UHBw0Bqddm1kbA?pwd=gex5 提取码: gex5